iBBS.ca Forum M都論坛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iBBS.ca Forum M都論坛 加國 查看內容

如何判斷媒體是否誹謗?陳國治 vs《環球郵報》

2015-6-24 05:09| views: 683| 評論: 0|來源: RCI|編輯 |刪除

摘要: 安大略省公民、移民及國際貿易部長陳國治星期一發表聲明,要求《環球郵報》撤下上周關于他被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懷疑的調查報道,並在相同版面發表道歉聲明,否則他將爲維護自己的聲譽采取法律行動。《環球郵報 ...
安大略省公民、移民及國際貿易部長陳國治星期一發表聲明,要求《環球郵報》撤下上周關于他被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懷疑的調查報道,並在相同版面發表道歉聲明,否則他將爲維護自己的聲譽采取法律行動。《環球郵報》已經表示不會接受陳國治的要求。

陳國治在聲明中說,《環球郵報》盡管聲稱進行了十個月的調查,但是登出的文章並沒有披露新的事實,只是在翻炒五年前CSIS對他的“荒唐指控”而已。這些指控沒有根據,《環球郵報》的報道對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了嚴重傷害。

《環球郵報》總編:會堅持報道

《環球郵報》總編大衛.沃姆斯利(David Walmsley)反駁說:“說《環球郵報》的文章沒有任何新東西是不符合事實的。”他說,報道中寫了過去從未披露過的重要信息,例如CSIS派官員拜訪安大略省政府,表達對陳國治的擔憂。

調查報道的作者奧夫曼(Craig Offman)在星期二出版的《環球郵報》上簡略的介紹了他此前寫過的內容和事件的發展:

1)安全部門從來沒有對陳國治進行過間諜活動調查,他也不是CSIS的正式調查的目標。

2)除了CSIS對“外國影響”的擔憂外,報道還寫到陳國治曾經爲多倫多教育局和孔子學院簽訂辦學協議出力,以及他聘用過兩名過去曾引起爭議的助 手。其中一人是中國專業人士協會前理事黃政,他曾爲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舉辦告別晚宴,並在胡錦濤到訪多倫多時組織支持者隔開示威人群。另一人爲《星島日 報》前執行總編陳成儀,該報加東版把一篇《多倫多星報》的文章題目改爲“西方籍西藏問題攻擊中國,激發海外華人愛國精神”(原標題爲“Chinese- Canadians Conflicted on Tibet)。此事曝光後陳被解職。

3)陳國治一事顯示出安大略省政府和加拿大安全情報部門在外國影響問題上的巨大分歧。

4)報道發表以來,爲陳國治辯護的人除了安大略省長韋恩以外,還包括穆雷(Glen Murray)和鄧肯(Dwight Duncan)等省內閣新老成員。中國大使館上星期四也在加東版《明報》上表示聲援。

5)陳國治威脅起訴。

法院如何判斷媒體是否誹謗?一起涉及《多倫多星報》的舊案

2001年6月,《多倫多星報》刊登了一篇關于安省企業家格蘭特(Peter Grant)擴建高爾夫球場的報道。記者希勒(Bill Schiller)采訪了一些住在附近的居民。他們反對擴建球場,同時認爲格蘭特會利用自己的政治影響力,尤其是他和前省長哈裏斯的私交,讓這項計劃獲得 批准。

希勒在文章發表前試圖查核鄰居們的看法是否屬實,包括向格蘭特求證。格蘭特拒絕發表評論。報道見報後,格蘭特對星報所屬的Torstar集團提出誹謗罪控告,認爲報道對他進行了不實指控,損害了他的名譽,要求150萬加元的賠償。

這場官司曆時數年,層層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2009年12月,最高法院下達判決。九名大法官全票通過的判決書說,如果記者報道的事件涉及公共利 益,如果記者以嚴謹負責的方式核實信息,那麽即使文章發表後無法爲每一個細節提供證據,也不能被視爲誹謗。 “在公共事務上,暢所欲言的辯論應該受到鼓勵,而不應該被‘對個人聲譽的過分小心’所阻礙。” “要求報道具有法庭判決水平的可靠性”會阻礙發現真相所必須的討論。

這項判決爲調查記者提供了一個法律盾牌。但是要使用它,必須滿足兩個關鍵條件,一是報道的事件確實涉及公衆利益,二是記者確實盡了最大的努力去核實 信息的准確性。是否滿足第二個條件由陪審團裁定,最高法院列出了信息來源是否可靠,記者是否尋求當事人的說法並加以准確報道等八項標准。

當時《環球郵報》評論說,這項判決是一個曆史性的轉折點,將會大大促進加拿大的言論自由、信息公開和負責的新聞報道。

最新評論

iBBS.ca Forum M都論坛

GMT-5, 2024-4-26 13:31 , Processed in 0.071460 second(s), 16 queries .

© 2013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