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司員工生病請假,老板需要醫生開病假條,這在安省可能即將成爲曆史。擬于明年1月生效的立法改革規定,如果一個雇員一年內請的病假沒超過10天,將禁止雇主繼續這一做法。 據《多倫多星報》報道,安省衛生廳長賀施金上周四表示,這項措施是安省省府提出的工作場所法規改革的一部分,這樣員工生病時,可以呆在家裏休息,不至于到處傳播細菌。對醫務人員來說,這可減少一些沒必要的預約, 10天緊急請假 負責這項改革的安省勞動廳長斐廉恩(Kevin Flynn)表示,改革後的立法將確保所有工人每年至少享有10天的個人緊急請假,其中兩天雇主必須支付薪酬。 個人緊急請假的原因可以包括生病,或需要照顧生病的家人,以及家庭暴力或性暴力帶來的問題等。 這項規定,可以讓雇員更容易請假,而不必在生病時,硬撐著去上班,那樣更可能雇員會將病菌傳染給更多同事。醫生也可專注于給需要醫治的病人看病。 賀施金稱,還有些患者因沒有省級醫保,而需支付醫生開病假條的費用。但如果一名員工每年請病假超過10天,雇主將有權要求其提供醫生開具的病假條。不過,大多數省民每年不會請病假那麽多天。 賀施金表示,在許多情況下,都是病人好了要去上班了才去醫生那開病假條,這意味著那病假條沒什麽有效性,因爲醫生是基于對對方的信任開的。 安省醫學會也敦促取消雇主要員工提供病假條的做法。 省府進行的工作場所法規改革,還包括到2019年提高安省最低時薪至15元、要求雇主給兼職及全職員工提供相同的時薪,並在雇員工作滿5年後,每年享有3周帶薪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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