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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稅局追稅上訴漫長 利息隨時翻倍

2016-8-8 09:05| views: 616| 評論: 0|編輯 |刪除

摘要: 加拿大稅務法庭。若市民有一天突然收到來自稅局寄來的信,指經當局重新審核後,當事人共欠稅局5萬元稅款,或會手足無措。有專家教路,若遇上相關情況應立刻付款,因上訴過程漫長,若稅庭最後維持原判,在最壞的情況 ...
加拿大稅務法庭。

若市民有一天突然收到來自稅局寄來的信,指經當局重新審核後,當事人共欠稅局5萬元稅款,或會手足無措。有專家教路,若遇上相關情況應立刻付款,因上訴過程漫長,若稅庭最後維持原判,在最壞的情況下,當事人或要付逾4萬元利息。

渥太華大學(University of Ottawa)法律學院教授克裏希納(Vern Krishna)表示,市民無論決定是否上訴,都應先付稅款。

克裏布納指,稅局對欠款采用5%日計複合利息,而且款項爲稅後金額,就現時市場而言可算爲極高的利率。根據現時重審程序需時數年來推算,3年後累積欠款將達5.8萬元。

若不認同稅局決定,他鼓勵市民於稅局寄出審核信件的90天內,向稅局服務辦公室提出反對,並列出理由及現時報稅立場的相關資料。雖然市民能從聯邦稅務部申請延長期限,但實際上難獲批,故他認爲市民最好盡快付清稅款。

當稅局收到當事的反對通知,將於8周內發出通知書,確認已到相關申請,並於數月至一年時間內委派上訴專員與當事人聯絡。上訴專員會重新審核當事人報告,但克裏希納指,審核過程漫長,而政府延遲過程對其利率計算非常有利,故立刻付款才能避免利息累積。不過除了等待整整一年時間,他指市民可在提出反對90日後,向加拿大稅務法庭(Tax Court of Canada)上訴,但將進入另一個司法程序及可能要市民額外花費。

他指,若涉及款項爲2.5萬元或以下,市民可選擇進入「非正式」程序 (informal procedure)。他認爲此程序有兩個好處,其一爲市民可在較緩和氣氛下自行答辯,而且整個過程能於一年內完成。

但若涉及款項高於2.5萬元,就必須透過正式程序辦理。正式程序過於漫長,所涉費用亦不菲,市民最好交由專業人士處理。他指一宗複雜的案件隨正常途徑進行,審理過程能長逾12年。假設所涉金額爲5萬元,屆時已因利息累積至9萬元,若稅庭最後維持原判,當事人可能要付上高達4萬元利息。

克裏希納提醒市民在上訴時應了解,所有經稅局審核的報告均被假定爲正確,亦即稅局無需再於庭上舉證。即使報告中存有錯誤或計算上的錯失,亦對市民有一定約束力,令舉證責任推到上訴人身上。因此,市民上訴時必須以事實及理據推翻報告合法性(Validity)。若市民勝訴,稅局將退回所有已邀交的費用,外加可作免稅收入的3%利息,即稅局收取利率約一半。

最後,克裏希納解釋稅制系統爲自願機制,即無人會被強制邀交入息稅,舉例指士兵在戰場上可選擇性忽略指揮官命令一樣,而刑罰亦相對地較輕,包括沒收財産、民事訴訟、刑事檢控及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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