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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官方說外國人生“雙非”嬰兒完全合法

2016-8-9 14:38| views: 884| 評論: 0|編輯 |刪除

摘要: 據8月6號,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和省報(the Province)雙雙報道了BC省官方的說法:外國人爲了給孩子獲得加拿大國籍而在這個國家生孩子,是完全合法的!只要不是來給加拿大添麻煩的,能付得起自己的賬單, ...
      據8月6號,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和省報(the Province)雙雙報道了BC省官方的說法:外國人爲了給孩子獲得加拿大國籍而在這個國家生孩子,是完全合法的!

只要不是來給加拿大添麻煩的,能付得起自己的賬單,歡迎來給加拿大生孩子,增加加拿大的人口。

      對于想生加拿大寶寶的中國人來說,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的發言人Nancy Caron還貼心的說明了如何合法申請入境生孩子:

     “中國公民必須先申請一個臨時的(旅遊)訪問簽證,並陳述前往加拿大的目的。提供虛假資料和文件是嚴重的犯罪,向移民局或是海關官員說謊也是犯罪。”

      根據BC省府信息文件,醫院不能在醫療旅遊的基礎上進行運作創收。但非加拿大居民被要求提供$ 7,500順産保證金,剖腹産則需要$ 13,000,大約是BC省居民參加醫療服務計劃的3倍。到了加拿大,醫院不會因爲你是外國人而另眼相待,因爲所有孕婦都要一視同仁。

     大溫地區的列治文市成爲近年來最受雙非嬰孕婦歡迎的落腳點。爲了提供良好的服務,列治文醫院近幾年擴建了分娩中心,還特別增加了會說中文的醫護人員人數,在大溫地區比例最高哦。

     爲了給患者提供最高的醫療服務,大溫地區的衛生官員正在起草新的政策,對臨産的孕婦進行登記,規劃醫療服務的空間,確保所有有需要的人都能得到安全的服務。

     列治文醫院上級單位,溫哥華海岸衛生局(VancouverCoastal Health)的發言人Gavin Wilson呼籲雙非嬰産婦不要只把目光集中在列治文,“大溫其他地區的醫院也可以提供一樣的服務。”

     他同時向雙非嬰父母保證,有時候孕婦會因爲醫院人力不足而被臨時轉移到別的醫院,但這些舉措和孕婦的國籍毫無關系,所有病人都會接受同等質量的服務。

     溫哥華沿岸衛生局(Vancouver Coastal Health)統計,從去年4月至今年3月底,僅大溫哥華列治文市(Richmond)醫院,共有299名無加拿大居民身份的孕婦在加拿大生下“雙非嬰”,比兩年前增加了2.5倍。這299名“雙非嬰”中,有295名的孩子母親來自于中國。這類“雙非嬰”在所有列治文醫院出生的比例已經達到了15.4%,引起了當地人的不滿。

大溫居民請願國會  拒絕孕婦“生育旅遊”

      列治文當地西人居民凱利・斯塔查克(Kerry Starchuk)6月16日在國會網站發起請願活動,請願訴求加國國會修改“落地入籍”移民法,以阻止愈來愈多的外國孕婦來加拿大生子獲取國籍。

     斯塔查克希望國會能修改《入籍法》中關于“凡是在加拿大出生的嬰兒即可自動獲得加拿大國籍”的規定。斯塔查克希望國會能夠把這項規定改爲“父母中必須至少一人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其子女才能獲得加拿大國籍”。

     此請願書的截止日期爲2016年的10月14日,然而在短短十多天時間就超過了可供國會審查的門檻——500人簽字就可獲得國會審查資格。

     截至加西時間8月8日中午12點,有6644人簽名,其中卑詩省的簽名人數最多,達到4145人,接著是安省,有1444人支持,阿爾伯塔省也有521人加入。請願書的支持者是現任加拿大國會下議院列治文中選區議員黃陳小萍(Alice Wong)。預計該提案很快會交由國會審查。

     斯塔查克認爲,該規定催生了“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讓許多人跑到加拿大來生孩子。而這些“雙非嬰”給加拿大本地的納稅人造成了巨大的負擔,因爲他們到了18歲時,也可以享受加拿大的教育補貼,還可以申請父母等家人移民,讓他們使用加拿大免費的醫療服務,並享用社會保障計劃。

    “雙非”(double-not) 是指父母兩人中無一人擁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卻在加拿大生下的、擁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子女。“雙非”嬰兒的誕生渠道,通常是父母持探親或旅遊簽證入境,産子後父母再回歸本國,孩子不論是否同歸,事實上都已自動成爲加拿大公民,近年來一些旅行社和中介機構,也刻意招攬有意生下“雙非”嬰兒的海外“准媽媽”來加拿大,通過月子中心的“一條龍服務”誕下“雙非”嬰兒。

      實際上,出生即有公民權是加拿大“法律精神的核心”(central to our laws)。1947年以來,公民法(CitizenshipAct)保證出生在這裏的孩子都能取得加拿大國籍。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兩年前曾提出取消“落地入籍”原則,轉而規定父母至少有一方應具有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在加拿大所生子女才能自動具有加拿大國籍,但如今仍未有明顯進展。反對者指此舉從根本上改變加拿大移民國家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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